
目的:为保障养老院内老人生命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合理设计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院建筑中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设计原则:系统设计应符合--有关方针政策及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喷头、管网和一个满足本规程规定的水源以及相关组件组成,设备配置相对简单的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用于喷水灭火的部件,通常由喷口、框架和溅水盘等组成。
管网:连接喷头和水源的管道系统,用于输送灭火用水。
水源:提供灭火用水的设施或设备,如市政供水、消防水池等。
设置场所:养老院内的公共活动区域、居住房间、走廊、楼梯间等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系统类型: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为湿式系统,即管道内始终充满有压水,一旦喷头动作即可喷水灭火。
-大净高度:采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养老院建筑,其-大净高度不应大于6米。
与其他系统的关系: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首先执行现行--标准,当建筑物符合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时,应执行本规程相关条文。
火灾危险等级: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养老院建筑,其火灾危险等级应按中危险级Ⅰ确定。
喷水强度:喷水强度不应低于6L/(min·㎡),以确保足够的灭火水量。
作用面积:系统作用面积不应小于80㎡,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覆盖足够的区域。
持续喷水时间:持续喷水时间不应低于30分钟,以确保火灾得到彻底控制。
喷头工作压力:喷头-小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以确保喷头能够正常动作并喷水。
喷头选型与布置:
喷头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以尽快控制火灾。
喷头应均匀布置,确保每个区域都能得到有效保护。
喷头与顶板或吊顶以及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规定。
报警阀组:
系统应设置湿式报警阀组,用于控制水流并发出报警信号。
湿式报警阀组应设在易于操作和检修的位置,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水流指示器:
除住宅场所外,系统喷头设置总数超过20只,且喷头设置在不同楼层时,应每层设置水流指示器。
水流指示器应能将水流信号转换为电信号并传至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
末端试水阀:
系统宜设置末端试水阀及压力表,用于检测系统-不利点的工作压力和流量。
末端试水阀应安装在固定排水设施附近,以便排水和检修。
水泵接合器:
采用消防泵直接供水的系统,应设置水泵接合器,以便在消防泵故障时由消防车向系统供水。
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
倒流防止器:
设置湿式报警阀组的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在引入管上设置倒流防止器,以防止水倒流污染市政供水。
消防给水:
系统应确保一路可靠的市政供水,也可采用市政管网供水、水池循环供水或室外消火栓供水等方式。
市政供水的管径不应小于50mm,水池循环供水的供水管径不应小于65mm。
管材及连接件:
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符合--标准的复合管材,并应考虑防冻措施。
管道连接应采用丝扣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确保连接牢固且密封性好。
计算方法:系统水力计算方法及其计算公式应按现行--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执行。
管径确定:系统管径应经过水力计算确定,以确保系统在-不利点也能满足喷水强度和流量的要求。
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应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工艺要求。
消防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上岗证。
验收要求: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验,合格后再请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时应委托有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提交技术测试报告。
系统应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发给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才准许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