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酒店装修改消防报警和自喷系统原则上必须按新规设计,具体分析如下: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GB 46034-2025) 该规则于2025年8月1日发布,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要求公众聚集场所(包括酒店)的消防设计需符合现行--标准。若老酒店装修改造涉及消防系统,必须执行新规中的技术要求,例如:
消防安全技术条件:包括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20项具体指标,需达到现行标准。
特殊情形处理:若场所局部改造且未改变使用性质,可执行原许可时的标准;但若涉及功能调整或重新装修,则需按新规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这些规范明确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例如:
高层酒店: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特定场所: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旅馆建筑,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报警系统改造
设备更新:老旧的多线制报警系统需更换为分散智能型消防中心系统,配备PC图文显示中心、多功能联动柜等。
布线优化:采用二总线T型或枝型布线,探测器内置CPU,实现独立分析烟浓度和温度梯度,减少误报。
联动控制:与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直接联动,确保火灾时自动响应。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改造
客房、办公室:标准响应直立型或下垂型喷头(公称动作温度68℃)。
厨房:烹饪区域上方设置150℃喷头,其他区域设置68℃喷头。
喷头选型:根据场所风险等级选择喷头类型,例如:
报警阀组: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量需符合规范(湿式系统≤800只,干式系统≤500只)。
末端试水装置: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不利点喷头处需设置,用于测试系统供水压力和报警功能。
消防验收不通过:若改造未按新规设计,消防部门将不予验收,导致酒店无法投入使用。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将面临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处罚。
利用原有管线:在改造中尽可能利用原有报警管线,减少施工对酒店营业的影响。
分阶段改造:对于大型酒店,可逐层改造,确保改造期间新旧系统同时运行。
选择合规产品:选用符合新规的消防设备,例如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智慧喷淋等,降低改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