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安装设置需严格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要求,具体要点如下:
甲、乙、丙类仓库:根据储存物品的燃烧特性(如易燃液体、可燃固体等)确定危险等级,直接影响喷水强度、作用面积等参数。
丁、戊类仓库:存放难燃或不燃物品的仓库,设计要求相对较低。
湿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4℃且无不适用水扑救物品的仓库。
干式/预作用系统:用于低温(<4℃)或可能因冻结误喷的仓库。
特殊应用:存放遇水反应物品的仓库需采用其他灭火系统(如气体灭火),但问题限定为自动喷水系统,故默认不考虑此类场景。
间距:根据仓库高度和危险等级确定,例如:
中危险级Ⅰ级(如丙类仓库):喷头间距≤3.6m,正方形布置。
货架内置喷头:需增设货架内喷头,确保覆盖货物堆积区域。
覆盖面积: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需符合规范(如中危险级Ⅰ级为120㎡)。
管道材质:镀锌钢管、铜管或不锈钢管,需耐腐蚀。
管径计算:根据设计流量确定,确保水压和水量满足-不利点喷头要求。
报警阀组:每个报警阀控制的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需设置在有人值守区域。
水泵与水箱:若市政水压不足,需设消防水泵;高位水箱容积需满足初期供水需求(通常≥18m³)。
高架仓库:需分层布置喷头,货架内增设喷头,确保垂直覆盖。
冷库:采用干式或预作用系统,防止管道冻裂。
防火分区:自动喷水系统需覆盖所有防火分区,分区面积符合规范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烟感/温感探测器报警后,自动启动喷淋泵。
手动控制:设置消防控制室或紧急启停按钮。
水压试验:管网安装后需进行1.5倍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
冲洗与调试:清除管道杂质,测试喷头动作、报警阀功能。
验收文件:提交系统设计图、喷头布置图、压力试验记录等。
北京市规定:需符合《北京市消防条例》及地方细则,可能要求更严格的验收流程或增设物联网监测设备。建议咨询属地消防部门获取-新指导。
总结:仓库自动喷水系统需根据储存物品特性、建筑高度和结构定制设计,确保覆盖全面、联动可靠。建议委托专业消防设计单位规划,并通过第三方检测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