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资质参考条件,供各地参考使用。
一、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一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注册资本400 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二)与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9 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3人以上;
(四)操作人员取得中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以上等级30%以上;
(五)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
(六)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二级资质3 年以上,且申请前3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七)申请前3 年内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务收入500 万元以上,且承担过20 项以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业务。
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00 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二)与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4 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人以上;
(四)操作人员取得中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以上等级20%以上;
(五)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取得一级资质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业务和各种类型的消防安全评估业务;
(二)取得二级资质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只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